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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14:01:31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医药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等精神,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全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为契机,优化生产布局,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我省由中药材资源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根据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加强道地性强、特色突出、市场广阔的中药材基地建设,提升基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着力建设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和江汉平原“五大优势产区”,在大别山区,重点发展蕲艾、福白菊、茯苓、苍术、野菊花、射干、天麻等药材;在武陵山区,重点发展黄连、马蹄大黄、木瓜、玄参、独活、厚朴、天麻等药材;在秦巴山区,重点发展苍术、山茱萸、虎杖、黄精、连翘、娑罗子、白及等药材;在幕阜山区,重点发展金刚藤、黄精等药材;在江汉平原,重点发展半夏等药材。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
  (二)推进品种培优。推进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配合收集、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建设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圃。实施“十大楚药”良种工程,加强我省道地药材优良新品种鉴定登记工作,加大中药材种质提纯复壮、良种选育和推广力度,加强区域性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做到主要品种种子种苗区域内集中供应,自给自足。建设苍术、蕲艾、半夏、黄连、福白菊、茯苓、木瓜、野菊花等良种繁育基地10个,提高优良种子种苗生产供应能力。
  (三)推广生态种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始终把中药材生态环保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大力推进道地药园示范园建设,推行中药材林下种植、仿生栽培、间套轮作、绿色防控等生态种植模式,加强对中药材野生资源的保护,严禁违规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发展中药材,加快推广天麻、茯苓等中药材菌料菌棒替代技术。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非经济林类中药材,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类中药材或进行林下种植的,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种植中药材。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或者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生态种植面积达到260万亩。
  (四)促进品质提升。坚持在适宜区域发展湖北道地药材。制修订湖北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种植生产、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商品等级等系列标准,提升道地药材生产标准化水平。鼓励中药企业在产地改扩建初加工基地,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集成中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禁止违法违规处理生产废弃物,鼓励生产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中药材清洁化、轻简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保障中药材品质。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中药材质量检测,推进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五)培强龙头企业。以中药材产业链为基础积极支持我省中药材种植、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扶持一批中药材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产能、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并购重组,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鼓励中药企业在省内建立中药材基地,提升省内中药材精深加工比例,鼓励企业开发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药膳、美容日化产品等,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创建中药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中药材生产由小而散向规模化转变。
  (六)打造道地品牌。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加大湖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力度,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并积极争取省内中药材品种获得国家道地药材产区认证,推进道地药园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强镇建设。积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农博会、健博会,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蕲艾、麻城福白菊等知名大品牌及湖北道地药材地标产品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线上线下融合推介,着力提升道地药材大品种和认证地标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将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农业农村和种植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之中。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的管理指导,加强中药材生产调度,加强中药材生产基地和种植方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把中药材产业建成助推乡村振兴、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优势产业。
  (八)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中药材产业“政产学研企”联合协同创新推广,开展中药材的道地性、品种选育、生态种植、质量提升、安全性有效性等研究和示范推广。依托专家团队,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加强道地药材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中药渣转有机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规范化采收与初加工等新技术新模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培育一批“一懂两爱”中药材生产骨干技术队伍,补齐基层技术服务水平不高覆盖面不广的短板,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和成果转化能力。
  (九)加强政策保障。以产业链为基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谋划好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和相关政策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用于中药材生态种植、产地加工、龙头培植、品牌建设、科技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进入中药材产业,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探索中药材种植保险,逐步构建市场化的中药材生产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
  (十)加强宣传引导。抢抓中医药对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作用、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及时总结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依托农博会、健博会、“湖北省中医药日”(每年5月26日李时珍诞辰纪念日)等,开展中医药相关宣传活动,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加强道地药材知名品牌宣传展示,扩大全社会影响力,营造我省中药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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