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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27 20:29:20

秦晖: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


作者: 秦晖 ( 进入专栏)

  

  (一)关于文化比较 

  

  这几年关于"文化"的热话题很多,先是2004年由语言学家许嘉璐、科学家杨振宁、国学家季羡林、哲学家任继愈和文学家王蒙等人发起签署的《甲申文化宣言》,然后是2005年的国学热,再然后是大力宣扬"儒教国教"说的蒋庆、康晓光等学者身着儒家衣冠很有声势的祭孔。我觉得只要"百家争鸣",文化讨论应当是件大好事,涉及到很多很有意思的问题。这里我想层层梳理,准备谈三个问题:什么是文化,什么是中国文化、什么是儒家文化。最后,儒家文化现在能起什么作用。

  

  "选择什么"是文化之别,"能否选择"非文化之别

  

  早就有人抱怨现在"文化"概念给搞得很乱。但我认为混乱的原因不是"文化"定义的复杂。社会科学中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可能出现多种定义,这未必会影响讨论。但关键在于:在一个特定的讨论语境中不能同时混用几种定义以至造成逻辑的混乱,这一点我们应当注意。"文化"的定义有两个问题我们注意不能把它混到一块了。

  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每个人,乃至由人组成的人群都有一定的价值偏好。比如有人喜欢中餐,有人喜欢西餐,于是就说明存在着不同的"饮食文化";你信仰儒教,我信仰基督教,这是不同的宗教文化;你喜欢过圣诞,我喜欢过春节,你喜欢芭蕾我喜欢京剧,你对龙、对长城这类符号有特别的审美偏好,而别人对十字架、大穹顶等符号有审美偏好,这也构成一种文化区别。如此等等。世界上的人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不一样,就是说有各种"价值偏好"。每个人都有价值偏好,价值偏好类似的人们构成群体,这些群体的价值偏好,就是说他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这就形成一组选择性判断,这就是文化的概念。

  但是,除了"选择什么"以外,人们还面临另外一种问题,就是"能否选择"。这里形成的差别当然是另外一个范畴了。比如你喜欢(选择)吃西餐,我喜欢吃中餐,这是一种区别。但是,如果我只被允许吃中餐(吃西餐是被禁止的),而你则是在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环境下喜欢吃西餐,这就是另外一种区别--"能否选择 "的区别,而不是"选择什么"的区别。显然,这两种区别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能否选择"的区别能不能叫"文化"之别?在某种特定话题中也可以,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就是这样谈"文化"的。改革以前的意识形态并不是把"文化"定义为不同民族的特定价值偏好,那种意识形态强调的是"人类发展共同规律",是对共产主义普世理想和一元论进化史观的信仰。用这种信仰来定义"文化",就不是把它看作横向并列的各种(民族性的)价值偏好,而是把它看作纵向演进的、和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而非不同民族)相对应的观念。改革开放前我们很少谈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印度文化什么的,那时讲的是"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 "封建文化"和"奴隶制文化"等,是把文化作为某种制度、某种"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来谈的。而各种"制度"、各种"社会形态"显然有自由与否的差别,亦即"能否选择"的差别,那么与这些"制度"对应的"文化"自然也是体现这种差别的。比方说"奴隶制文化"当然没有什么选择自由,奴隶吃中餐还是吃西餐显然并不取决于他们是否"喜欢",奴隶信什么教当然也由不得自己。而政教合一、神权专制、宗教审判、异端迫害这一套则是中世纪文化或"封建文化"的特征。只有近代文化,或曰"资本主义文化",才是政教分离、信仰自由,你想信什么教就信什么教。而事实上,西方人也确实是经历了从奴隶制、中世纪到近代自由制度的变化,并非"天不变,制亦不变",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是没有什么"西方文化"可言的。同样的西方人,同样的基督徒,在中世纪你是别无选择不准不信,在近代你才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偏好选择信仰了。这就是从"封建文化"变成了"近代文化",这两种状态是不能在所谓"西方文化"或"基督教文化"的名义下混为一谈的。换言之,在定义上如果把"文化"与"能否选择"的制度挂钩,它就不能与"民族性"挂钩。

  西方如此,中国亦然。那时的意识形态崇尚"进步"观念,强调"旧中国"、"新中国"的区别,而且对咱们如今最"进步"(过去据说是最落后)颇为自信。所以那时不谈"中国文化",只谈"社会主义文化"。文革期间,以社会主义文化的名义把中国文化以前的许多内容都破除了。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就只存在所谓先进和落后的区别:"社会主义文化"比"资本主义文化先进","资本主义文化"又比"封建文化"先进,所以要革"落后文化"的命,依次类推,"

  新文化"淘汰"旧文化"。这样当然不会讲什么"文化多元",只强调"新陈代谢"。"文革"最有名的口号就是"破四旧,立四新"(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又叫"大破大立"。"新旧文化"简直是你死我活,有何"选择"可言?今天"三个代表"中的"先进文化" 一项,多少就是从这个语境中演变而来,还有这个意义上的痕迹。

  

  关于文化多元化的潮流

  

  但是现在,特别是在国际上,中国特别强调"文化"的多元化。这又是在另外一个意义上,是说每个民族都有其自身的文化:中国人喜欢什么,西方人喜欢什么。"文化"被看成"民族性价值偏好"的代名词。

  为什么现在特别喜欢强调这个意义?这和冷战后原有意识形态自信的丧失大有关系。以前认为我们的"社会形态"连同其"文化上层建筑"都是世界最先进,别人要向我们学习,所以不想和别人谈什么多元化。我们谈的是要"解放全人类",要"拯救世界上三分之二受苦受难的阶级兄弟",而"世界人民心向北京","毛主席是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这当然不需要什么文化多元化。所以那个时代文化多元、文化相对主义本身是一种西方思想,我们是不讲的。

  然而改革后我们开眼看"西方",那种夜郎自大的心态便一层层瓦解了:先是发现人家那些"受苦受难的阶级兄弟"原来比我们富裕得多。但我们说,他们的工农虽然比我们富,但与他们的富豪相比还是"相对贫困",而我们虽然不富但却"平等",不像他们那样"两极分化"。后来就感觉不是那回事。开始还只是"感觉",引进了吉尼系数这类严格方法后就清楚了:原来他们的"两极分化"还真没有我们严重。不仅改革后的贫富差距,就是号称平均主义的改革前,如果考虑严重的城乡差别,我们的"分化"程度也不亚于他们。但我们又说:虽然他们富裕而且比较平等,但不保险:资本主义竞争残酷,风险莫测,富人怕破产穷人怕失业。而我们虽然不富而且分化甚大,但有"社会主义"福利,无论贵贱好歹都还有点基本保障吧。可是改革后除了权贵,百姓那点福利已近乎崩溃,却发现人家那"社会主义优越性"也远比我们发达。不但"福利国家"大包大揽,就是号称自由放任的美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与北欧不能比,比我们还是高多了,何况国家之外,民间公益组织、互助合作、志愿服务之发达更非我们所及。我们又说,他们再富裕再平等再有保障也是丰衣足食的奴隶,不如我们人民当家作主。过去的说法是西方的民主低级而且 "虚伪",我们才有高级的"真正的"民主。可是后来这样说越来越底气不足,开始改口说"民主不能当饭吃,发展才是硬道理"了:他们的人权太奢侈,我们还得先争取"生存权"。最近温总理也说,美国的民主发展了两百年,也给我们点时间吗。实际上就是承认民主方面我们也不如人。

  这样在意识形态上我们就从攻势变成守势,不是要"解放"人家,而是害怕人家来"演变"自己,于是就越来越少讲制度优劣,多讲"国情不同"。而"国情不同" 最文雅最形而上的表述就是"文化差别"。于是不再强调我比你好,你要"follow me"--跟我学了。而是讲我们有我们的喜好,你们有你们的喜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咱们谁也别follow谁吧。

  而在国际上,这个变化又恰恰和近20年来国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多元主义和反思"发展"、批判"进化"的潮流相碰巧。19世纪时人们曾经对"进步"很有信心。大家都相信进化论,相信先进的必然要取代落后的,也应该取代落后的,就如生物演化中,"高级"生物要淘汰"低级"生物。但后来随着现代社会各种问题的凸显,尤其是随着原来号称能够以"好的现代化"纠正"坏的现代化"的苏联式实验走向反面,人们越来越觉得进化不见得是好事情,不知道要"进化"到哪里去,对世界和对人类的未来都有了不确定的感觉,于是越来越追求"多样性"。过去人们认为"新就是好",现在似乎认为"多样就是好"。在人与自然界关系上都出现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潮流,人文方面"文化多样性"的呼声就更高。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了《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宣言,倡导保护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前些年联合国什么机构好像还搞了个"文化多样性年"的活动。

  在这种趋势下,今天西方社会对主流价值的批判思潮,其批判角度也发生了变化。如果我们将19世纪西方的主流体制称之为"资本主义",那么过去人们批判资本主义,往往是从设想一个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比如说叫"共产主义"什么的)的角度来批判它,企图以这个新的理想模式取代它。今天许多人仍然批判资本主义,但调子已经大有变化。甚至在冷战结束前,在"罗马俱乐部"那个时代以来,就已经出现这个状况:人们已经很难说什么是绝对好什么是绝对坏,也不敢说可以有个十全十美的结果,于是这种批判就变成了对现存秩序过于"单一化"(而不是过于"坏")的批判,变成颠覆原有价值的"唯一性"以争取多元价值,而非用一种" 好"价值来取代"坏"价值。比如,法兰克福学派就提出所谓人不能"一维"(又译"单向度")化的命题,按这种说法,发达社会再富裕再民主也不可取,因为它使人生的意义变得单调、人的价值观变得一元化了。后来的布迪厄、德里克等人也以破坏"文化多元化"作为"资本主义"的头号罪过。今天西方批判思潮还有个流行口号是:"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至于这"另一个世界"是否最好?最好的世界是否可能?那就姑且不论。反正我在这个体制下待烦了,我要试试别的。甚至我自己也未必去试,但是要鼓励别人与我不同(给我保留一些"参照系",或者说得更俗些:保留一些观赏对象)。总之这个时代的批判者与其说在追求理想不如说在 "解构"理想,他们强调的是:我希望过另外一种生活,或者干脆是希望别人过另一种生活。在这种潮流中"多元化"本身就构成一种追求。只要不是"西方那一套 ",什么都可以。有位住在美国的华人朋友谈到近代中国现代化历程时就大不以为然地说:我大清就不错,凭什么要搞现代化?传统的中国人过的就很快乐嘛。只要不搞"西方价值",什么都不妨一试。

  应当说,如果每个人都有"试"的自由,这些话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就每个人的价值偏好来说,很难讲哪种价值能一统天下,满足所有的人。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多元化的确是可欲的。一个相对好的社会,的确应该给每个有独特价值追求的人以各得其所的机会--只要不侵害他人。

  

  能够选择--文化比较的前提

  

  显然在这个意义上,多元化应当是值得追求的。但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多元化",指的是每个人,乃至个人组成的人群(民族或文化认同群体)都有权保有独特的价值偏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文化"之别就是"所爱"之别,"选择什么"之别。而这样一来,在逻辑上我们就不能再把"能否选择"当作"文化"之别了。比方说,如果把信儒家和信基督教当作两种文化--就是当前人们常说的"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吧--而且我们认为这两种文化应当互相尊重、多元共存。那么我们就首先肯定了信仰自由、政教分离这个前提,即肯定了无论儒家还是基督徒都不能搞神权专制、异端迫害。如果我们同时又把"信仰自由政教分离"与"神权专制异端迫害"两者也当作"文化"之别,而且还主张这两种"文化"应当"互相尊重,多元共存",那是什么意思?那就是说异端迫害是应当允许的。但是允许了异端迫害,还谈得上儒家与基督教的多元共存吗?显然,主张文化多元,就不能允许异端迫害。越是坚决主张文化多元就越不能容忍异端迫害。但如果把"异端迫害 "也当成一种"文化",那不允许异端迫害反倒成了破坏"文化多元"了。越是主张文化多元就越是破坏文化多元,这叫什么逻辑?同理,"信仰自由"也不能说是一种"文化",否则越是主张文化多元就越只能认可这一种"文化",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但是信仰自由与异端审判当然有严重的区别,这就是"能否选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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